一、吴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
2006年5月19日,吴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成立,为吴江经济开发区直属单位,正科级建制。主要职责为负责出口加工区的招商引资工作。做好出口加工区企业经营指导、服务工作;做好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工作,包括企业生产条件、进区设备、加工料件的审批;做好出口加工区技术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;做好出口加工区企业日常管理工作。内设综合办公室、经济管理部、招商局,均为正股级建制。2013年底,副局长肖军、吴扣宝、张静。
表14—5 2006~2013年吴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领导任职表
职务 |
姓名 |
任职时间 |
局 长 |
钱传明 |
2007.2~2009.2 |
局 长 |
沈建兴 |
2011.5~2013.10 |
副局长(主持工作) |
吴学明 |
2009.2~2011.5 |
副局长 |
陆虎林 |
2007.1~2012.7 |
副局长(聘) |
张静(女) |
2011.9~ |
副局长(主持工作) |
肖军 |
2013.10~ |
副局长 |
吴扣宝 |
2013.10~ |
二、同里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
2013年11月11日,同里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成立,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单位,正科级建制。主要职责为在规划部门指导下,编制古镇保护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;负责辖区内的旅游管理工作;负责古镇、同里湿地公园的旅游开发工作,做好古镇保护、整治工作;负责古镇服务业的开发管理工作;负责古镇区的建设、城管、环保、交通、环境卫生、市政、拆迁、公房管理、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。2013年底,在编人员50人,主任陈琦(女),副主任任苏俊、姚晨峰、樊春琦、李雪芳。
三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
2003年8月7日,吴江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成立,为正股级行政单位,隶属于吴江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,业务上接受市司法局指导。主要职责为主管区内司法行政工作,兼管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承担普法、依法治理、人民调解工作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。核定司法专项编制2人。2004年8月,吴江经济开发区司法所专项编制调整为3人。2013年11月1日,与同里镇司法所合并。2013年底,司法专项编制5人,所长沈晓。